继证监会公布减持新规9号文、上交所发布相关实施细则后,2017年11月10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做好落实减持新规相关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信息填报工作,落实减持新规要求。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报送减持基础信息及其已发生或拟变更的情况,主要有以下报送要求:
另外,上市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要求及时填报、更新或填报信息存在差错遗漏,交易所将视情况给予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