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会员单位:
2020年10月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提出6个方面17项重点举措,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了系统性、有针对性的部署,是今后一段时期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特向辖区各上市公司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学习《意见》的引领者。
各会员单位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通过专题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二、做宣传《意见》的推动者。
各会员单位积极利用传统媒体以及公司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报道公司学习《意见》的做法和典型经验。
三、做贯彻落实《意见》的践行者。
各会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一司一策制定提高公司质量行动计划。把规范发展摆在首要位置,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抢抓机遇,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做优做强公司。
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
2020年11月6日